2020年全省内部审计优秀论文二等奖——基于“六化”管理的新时代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成果优化运用探究
阅读次数:492 时间: 2020-09-21
摘要: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存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屡查屡犯”现象,审计成果未能得到充分应用。本文将挖掘之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常见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新规中最新关注重点,研究“六化”审计成果运用优化方向,旨在进一步丰富供电企业应对风险的手段,有效强化审计职能,发挥审计工作效能。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成果运用 “六化”优化方向
一、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研究背景
1.国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监管日趋严格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1]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2018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习总书记任主任,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以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通过以上举措可见,党中央愈加重视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严肃各类内外部审计监察已是势在必行。
2.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更加艰巨
“十三五”期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企和电力企业改革文件精神,破解制约公司发展和提质增效的体制机制障碍,供电企业不断深化集约化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和组织架构,更新优化业务流程,风险管控体系及其实现方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3]。但改革的持续推进也不断触及更深层次的矛盾和挑战,需要更有效地发挥审计作用,以更严格的内外部监管确保其顺利实施,方能更好地推动电网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3.现代企业需要进一步优化审计理念
供电企业公司作为国有能源供应公共事业企业,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始终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经营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和风险,极易引起不良后果和连锁反应。当前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已对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传统的依赖事后检查的风险防控模式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发生,导致部分问题屡查屡犯,既成事实难以根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落实依法从严治企的内在要求,必须优化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方法,摒弃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以发现、整改问题为最终目的的审计思路,转变为优化成果运用、促进管理提升的必要手段,以提升审计工作对关键领域、关键资源的管控能力,达到风险防控的最优效果。
二、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现状分析
当前,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工作。2019年,国网公司出台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4],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审计程序、成果应用等内容,形成了一系列统一模板,使得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更加统一规范的标准。
然而,国网公司给出的指导意见较为宏观,更倾向于顶层设计,未涉及具体实施等自主落地做法,根据供电企业的管理体系来看,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难以一贯到底。结合职责体系特点、管理现状可见,供电企业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老旧。
在我国,电力行业作为垄断性质的行业,企业发展过程平稳,缺乏竞争,导致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缺乏忧患意识,对风险及其危害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管理缺失。管理者在管理中注重生产建设,对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风险的科学管理[5],导致企业内部从上到下对审计成果的有效应用缺乏重视,风险管控手段停留于被动接受的阶段,将审计检查作为唯一的风险控制手段,缺少主动作为,审计成果难以得到有效应用。
2.审计成果运用管理体系不统一,职责分散。
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谁任命、谁审计”的要求,分级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虽然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责任部门,但审计工作的配合部门却涉及整个公司各行各业,层级公司的审计成果运用,工作职责分散于各个部门之间,且未成立统一管理部门,导致管理体系极度分散,未能形成统一有效的全过程管控体系流程,各部门之间缺乏合理调度,造成各专业管理方面脱节。同时,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体系下,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考核指标,为了完成指标,各部门在审计成果运用过程中仅关心自身工作完成情况,完全不考虑是否会对其他部门工作造成影响。同时在指标考核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各部门均存在一些约定俗成的“造假”事项,导致一些管理机制形同虚设,部分工作极为被动,出现问题后部门间推诿塞责,无法形成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管控机制。
3.审计成果运用依据不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查处问题以及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依据,主要参照上级部门建立的大批通用规章制度,该部分制度较为倾向于顶层设计内容,涉及具体管理内容较少,况且规章制度本身缺乏刚性执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跨部门工作流程、业务内容的部分,甚至各专业制度之间尚存在部分矛盾之处。同时,各层级供电企业之间部分部门职责的不同、考核责任难以界定等原因,导致诸多规章制度难以得到贯彻执行。这就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成果运用方面涉及的部门、工作标准多而杂,各专业间的业务壁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审计成果运用的灵活性。
4.审计结果定性评价居多,难以发挥参考作用。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中,除列示审计发现问题外,对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评价均以定性评价为主,重分析、归纳与描述,虽能够概括工作业绩,但定性评价使评价结果模糊笼统、弹性较大、难以精确把握和对比排名。这就导致被审计单位在对审计结果应用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多使用表面整改等简单做法,难以深层次挖掘风险存因,导致审计效能发挥不到位。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应用水平,就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全过程管控体系,运用现代化管理学中的风险管控手段,实现审计成果量化评价以及运用过程中职责的统一和刚性的管理,同时降低相关工作带来的额外工作压力,强化公司经营风险管控水平。
三、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优化方向与具体措施
依据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成果运用运用提出了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也对目前供电企业审计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依据新规的要求,结合供电企业在审计成果运用中的实际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审计成果运用“六化”优化方向,即职责分工“一体化”、审计报告“个性化”、成果应用“多样化”、问题整改“标准化”、评价考核“精细化”以及后续审计“数字化”。
1.职责分工“一体化”
新规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事宜,以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这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审计委员会部分职责的补充,以强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刚性。同样,供电企业可通过成立审计委员会的方式,建立起审计实施与迎审的牵头部门,做好自身审计工作、督导被审计单位审计成果运用的同时,深化本单位接受的审计检查的成果运用。通过成立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
一是能够提高政治站位,为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入整改取得政治保障。
二是能够找准职能定位。《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机构有责任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具体包括工作梳理、任务分配、考核评价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同时肩负起与上级审计机构、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的重任,以便第一时间掌握工作动态,合理完成相关部署,并方便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实现审计部门门与业务部门进一步的加强配合。
三是能够明确责任定位。主要包括“三个责任”,即被审计单位为整改主体责任,业务部门为整改情况专业管理责任,审计部门为整改监督责任,责任到位,压力到位。通过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细化人员分工,减少职能交叉,消除管理盲区,理顺审计监督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审计报告“个性化”
审计报告应能满足企业各相关方的管理需求,实现报告效能最大化。通过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报告,使各相关方对当前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在业务开展中注意规避风险,在政策制定中不断堵塞管理漏洞,达到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双提升的目的。一是被审计单位层级,注重问题揭示。通过列举审计发现问题,展示政策依据,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二是专业部门和其他单位层级,注重管理短板。通过展示审计项目开展情况,汇总发现的主要问题,剖析当前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提升管理水平的审计建议和要求,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公司领导层级,注重决策支撑。通过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和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向公司领导进行专门呈报,并根据报告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为该项目审计成果在更深层次的运用奠定了重要基础。
图1:个性化报告促进整改合力
3.成果应用“多样化”
新规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的关注,强调“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重要参考”。审计部门门应依据实施及接受审计发现的的问题生成的问题库,针对管理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关注,针对问题类型进行重点分析,并完善至风险应对体系之中,争取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于已发生的风险坚持做好动态检查以及时限整改,并且做到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历史问题再次发生,确保了突出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风险应对的分类方式有多种,按照采取措施的时点,可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种应对方式;按照采取措施的形式,可以分为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等。由于审计成果应用更加注重于事前防控,时点因素对于风险应对影响较大,因此此处主要采用按照采取措施时点的分类方式。
(1)事前风险应对
事前风险应对指在业务进行之前或业务前期采取预防措施规避风险的方式。随着管理理念的发展和思维的转变,事前风险预防越来越受到管理者的重视。对于风险管理而言,事前预警预防才是风险防范的核心,也是最高明的手段,其意义远大于事中及事后控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防患于未然方能彻底规避风险。事前预防可以使风险管理由被动转为主动,通过设置一系列强制性指标避免违规事项的发生,即对风险的成因进行控制,在风险出现之前将其规避。事前风险应对常采取风险规避、风险转移等方式。
(2)事中风险应对
事中风险应对指在业务进行过程中,风险临近发生时采取应急措施,规避风险或降低风险影响的方式。通过设置预警指标,在有可能形成风险或将要形成风险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预警,使管理单位对未来风险有所察觉,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或降低风险程度、损失,预警指标设置范围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中风险应对常采取风险控制、风险自留等方式。
(3)事后风险应对
事后风险应对指在风险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降低风险影响,并针对风险建立长效机制,优化风险管控策略的措施。通过设置考核指标,当风险形成后,督促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是应及时展开专题分析,查处发生原因,务必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二是应随时组织复查,定期跟踪稽核意见,落实整改情况,保证相关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避免同类问题再度出现;四是严加考核,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值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后风险应对常采取风险转移、风险自留等方式。
风险应对分类、机制及策略选择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2:风险应对机制与策略
4.问题整改“标准化”
新规提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审计结果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完善制度和管理”。为确保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可通过制定标准问题整改模板的形式,指导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问题整改思路。完善即查即改机制,抓好审计现场整改。例如通过面对面整改指导会的形式,实现“问题当场说、政策当场讲、措施当场提”,消除了整改中的“理解偏差、过程失真”,确保问题精准整改。使被审计单位从思想上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认同审计结果。
二是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从“三个层面”来进行整改:一是“点”,对于指出的具体问题点,应该根据要求彻底整改;二是“面”,被审计单位应该举一反三,对于本单位类似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达到“发现一点,整改一片”的目的;三是“线”,从职责、制度、流程、标准、考核入手,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明确问题整改标准。制定明确的问题整改标准,主要包括资金收回、资料完善、账务调整、长效机制建设以及考核问责等方面,为被审计单位整改以及审计单位的后续整改情况复核提供充足的参考依据。尤其对于既成事实无法整改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起长效机制,并按照国务院2018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 37号)[6]对责任人严肃问责,以规避之后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四是明确问题整改流程。首先由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对照整改标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然后,审计组对措施和计划进行审核,对于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分析不够深入、整改不能彻底的措施和计划进行指正;通过审核后,再进行具体整改。避免做整改无用功,确保被审计单位有效、切实、及时整改到位。
5.评价考核“精细化”
新规提出,要“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这将是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刚性的重要手段,但如何进行参考,并无具体制度予以明确,审计报告中定性表述居多的审计评价难以提供准确的参考价值,因此审计部门门应使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将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量化审计成果,从而将其作为更加精确、严谨的应用手段,满足新规中对于审计成果运用的需求。主要方法包括风险评估理念中的“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是通过将整体系统划分为不同层级,对各层级及不同层级的对象进行赋分,利用两两对比的方式确定层级对象的权重和排序,进而得到总体权重的方法[7]。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层次分析法可用于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后果进行评估及量化。考虑到各专业领域问题的影响程度不同,对问题归属类别例如重大决策、战略规划和执行、八项规定落实及廉洁从业情况、工程、营销、财务等方面作为准则层搭建矩阵,并将工程领域之下的规划、施工、结决算或财务领域之下的收入、成本、资产等作为二层架构,以及继续细化三、四层架构等。经过矩阵计算、归一化处理,得到各层的权证向量,最终分别与模糊评语映射的数值集合相乘,加和后作为各领域具体问题的评估量化结果,用以评估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
通过分析结果,可以实现各领域发现问题的量化呈现,从而更精准地对审计对象进行打分,使得审计报告更具参考价值。
(2)模糊评价法
模糊评价法是通过对定性评价进行模糊赋值,从而将定性评价用定量的方式展示出来,使得评价结果更加清晰、便于对比,决策性更强[8]。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模糊评价法可用于对审计成果响应时间、应用成效等进行模糊赋值,使其能够更加准确地量化展示,从而为审计评价提供更加充分的参考依据。使用模糊评语集合将审计成果应用程度和相应时间分别映射至数值集合中,通过对审计成果应用情况的打分,归一化处理后分别与模糊评语映射的数值集合相乘,加和后作为模糊评估结果,用以评估审计成果运用的到位程度。
通过评价结果,将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更直观地用数字进行表示,为考核评价提供更充足的依据,审计对象对各类风险有了更直观、更清醒的认识,同时能够有效指导审计对象平衡工作资源,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
(3)综合评价法
借助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的评估结果,分别对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问题发生可能性进行了量化处理,将两者结合即可进行综合评价,例如绘制函数曲线、统计数据分布等,获取审计评价的量化结果,为审计成果运用评价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问题发生可能性的影响如图3所示。

图3 问题影响示例
表中红色区域为问题发生可能性高和问题严重程度高的内容,在审计成果应用中需要重点关注,位于黄色区域的问题需要给予适当的关注,而位于蓝色区域的则是发生概率较低、影响较小的问题。
通过综合问题发生可能性及影响的评估结果,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全口径的量化评分方法,以更好地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综合效果。
6.后续审计“数字化”
新规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后续审计作为审计成果应用的关键环节。在新时代下,应主动适应数字化审计发展方向,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压力。
一是运用数字化持续审计工具,创新后续审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和审计人员的碎片化时间,围绕当前企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和以前年度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在线数据分析,实现审计端口由事后向事中前移。二是总结提炼后续审计经验,构建数字审计模型。传统审计的抽样方式存在很大的抽样失败风险,在当前的数字化时代,充分运用数据资源,寻找内在规律,构建数字化分析模型,实现“样本量=全量”。
四、结语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并非查处问题和责任追究,也不应将问题的整改作为终点,而是应通过审计结果,深度挖掘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并辅以有效手段对其进行查缺补漏,强化企业风险管控水平,这也正是审计成果的运用过程,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的管理提升。目前看来,供电企业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但随着新规的颁布,其也已成为审计领域关注的重点。希望本文提出的应对不足的优化风向及具体措施,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广大供电企业审计人员对审计成果运用更深层次的探讨和思考,并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Z].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79号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Z].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9〕45号
[3]王飞,谢慧丽.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企业创新的策略研究[J].创新科技,2016(11):36-38.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Z].国家电网公司审计部门,国家电网企管〔2019〕840号.
[5]刘胜国.电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5(08):128-129.
[6]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 37号)[Z].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79号
[7]申志东.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J].审计研究,2013(02):106-112.
[8]尹延平,韩春刚.浅析模糊评价法在工程风险评价中的应用[J].评价与管理,2010,8(02):37-40.
[9]田永斌. 试论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在供电企业的应用[A].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8年度全国“风险导向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会一二等奖论文汇编[C].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8:5.
(作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审计部 张博宇 周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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