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科学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路径探析
阅读次数:5 时间: 2026-05-06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要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 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 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审计项目立项、审计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还存在部分短板与不足,需采取措施持续提升审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方能适应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实现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
一、基层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组织立项不科学,论证不充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制定中长期规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精准度不足,重点不突出,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前缺乏充分的调研论证,审计立项未聚焦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心工作,未针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任务、重点领域风险开展审计。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充分摸清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底数,未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审计对象库建设不完善或更新滞后,无法及时、全面掌握领导干部任职变动及审计对象具体情况。三是部分审计机关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未对人力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对审计任务工作量评估不足,导致出现审计项目任务繁重但审计力量薄弱等情况;有的地方项目安排过少,难以有效覆盖重点类别,存在监督盲区。
(二)审计能力无法满足当前审计工作的现实需求。一方面,近几年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录用新人较多,存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不多、缺乏重大审计项目经验的情况,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及业务能力水平均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当前基层审计人员了解及掌握最多的是财会知识,基层审计机关缺乏熟悉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工程建设、计算机等专业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以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不相适应的,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方法、程序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实践和经验积累。
(三)部分审计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部分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部分项目直接套用方案模板,审计重点和审计内容不突出不细化,确定的内容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关联度不高,或者超越审计权限,审计的时间范围未覆盖被审计领导干部整个任期,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有效指导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审计时未做到精准画像,未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不能够揭示具有较大审计影响力、涉及金额较大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问题,未结合区域、职能定位、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进行审计。三是部分审计项目证据未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难以支撑审计结论;未做好研究型审计,有些问题未查深查透,浮于表面,审计深度、审计效率都不高。
(四)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不完善。目前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偏离权力和责任主线,未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实质性要件进行评价,未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并运用系统思维研判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具体表现为:有的审计评价过于宽泛,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 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有的审计评价基本流于形式, 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五)审计结果运用水平不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既是审计机关的关键性工作环节,也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从目前情况看,一是部分审计报告、审计专报质量不高,罗列大量琐碎问题,对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分析不够、提出的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被审计单位难以采纳,当地党委政府也不会重视,从而审计结果运用不足。二是部分联席会议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各部门把精力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审计情况汇报上,对实质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责任追究等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
二、科学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路径
(一)加强立项论证,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基层审计机关要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把方向性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具体的审计项目计划中,要重点把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强化立项源头管理,摸清底数、分类施策,深入开展审前调查,从立项背景、成果预期、审计力量等多方面充分论证,加强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工作,为审计立项找准方向,合理评估项目可行性和潜在风险,并结合审计资源实际,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二)突出审计重点,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经济责任审计要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有关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关注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乡镇街道审计要突出重大政策和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等重点;对部门单位审计要突出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履行、对下属单位监管等重点;对国有企业审计要突出国企改革任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国有资产安全等重点,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三)创新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一方面要强化项目管理,积极推行融合式、穿插式、“1+N”模式,减少交叉重复审计;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数据先行作用,加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进行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加强全局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树立全局“一盘棋”理念,打破科室界限,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资源利用率。开展审前调查,制定详细审计方案,明确成员职责和责任,审计组充分发挥团队集体智慧,及时交流工作进度、分析情况、研讨疑难问题,确保问题查证精准、问题定性精准、问题处理精准,切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规范审计评价,确保审计结果有效公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梳理责任链条,客观评价定责,积极学习上级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文件及相关案例,获得责任界定和结果运用的工作思路和技术方法,可以探索制定工作指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等方式,推进科学评价、规范定责。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认为应适用“三个区分开来”进行研究判定的,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取得产生问题的原因、决策过程、带来的影响等证据,确保查深查透,防范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时要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实质性要件,审慎界定责任、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整改、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五)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一是定期梳理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机制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以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形式呈报区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完善区域治理的决策参考。二是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审计结果运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及整改报告应当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相关部门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三是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持续深化对审计对象、内容、方法和成果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贯彻加强审计人员研究型审计思维,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一是审计人员要贯彻研究型审计理念,在审前、审中、审后不断研究审什么、怎么审,让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二是加强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能力培训,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计算机审计相关培训考试,掌握大数据审计业务知识,在面对海量电子数据与复杂业务流程时能够创新使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审计人员的各项业务能力培训, 采取经济责任审计集中培训、优秀审计项目展讲、典型案例剖析、以干带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
作者:青岛市即墨区审计局 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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