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实务】内审成果如何在央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运用
阅读次数:489 时间: 2020-12-24
一、强化审计分析提升内审成果运用的价值力和影响力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对象应站在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角度和高度,从客观、现实情况出发,从具体对象、具体问题抓起,把握好宏观和微观的关系,系统、全面、辩证地思考和分析问题,多思考问题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这类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成果运用的内容、方式和重点,做到举一反三,使内审成果及时转化成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审计效应。
二、搭建运用平台加快内审成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
总行应建立类似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统一、集中、规范的审计成果信息管理系统和专门性、综合性的内审成果信息库,以及方便、快捷的网上运用平台。按业务类别及时将典型性、实用性、有借鉴价值的内审成果充实到内审成果信息库中,实现内审成果信息检索、查询、传输与引用的方便快速和高效共享,使丰富、系统的内审成果信息资源能够更深层次地服务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通过内联网等载体实现上下级内审成果的垂直管理和综合利用,并通过内审成果信息数据库与业务部门、内部管理部门横向联网,实现相关授权单位和人员的查询与借鉴,体现内审成果运用的广泛性与层次性,形成整合、扩大和高效运用内审成果的新局面。
三、增加技术含量提升内审成果运用质量和效能
内审质量是内审成果运用的基础,必须从强化基层央行内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和审计成果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入手,持续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多提一些完善内部控制,规避、转移和控制央行风险的审计建议,帮助审计对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问题解决,防范风险发生。
健全制度机制力促内审成果有效转化和运用
(一)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通过明确内审部门的权限与地位,使内部审计消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制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内审结果予以公示,实施公众监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采取催办督促、向上级报告、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可约谈审计对象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做出相应处理。从多方面提高内审整改的权威性和效率性,推进内审成果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二)完善内审成果运用保障制度,力促内审成果转化。
建议总行制定统一、有效的内审成果运用指导意见,对内审成果运用的总体目标、运用范围、运用方式、运用程序、运用路径及工作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着力规范央行内审成果运用工作。同时尽快建立包含内审回访制度、内审成果公示制度、内审成果追踪落实制度在内的内审成果公示和落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协同顺畅、运转高效的内审成果运用链条,使内审成果运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好地服务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内审成果运用激励考核机制。
将内审的综合评价,特别是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纳入基层央行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以及绩效考核和干部监督管理中,进一步增强基层央行内审成果运用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防止出现重视内审检查而忽视内审成果运用问题,推进内审成果运用深入有效。
四、推进成果运用把握内部控制主线和风险管理重点
内审部门转变内审成果运用理念,是提升内审成果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运用效能的前提和条件,审计对象重视内审成果运用价值是促进审计成果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运用效能的关键。因此,内审部门和审计对象都要正确认识内审成果运用的价值,将内审成果运用当作高质量推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大事来抓,树立内审成果运用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高效服务的理念,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重点,针对问题存在的层级、问题的覆盖面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从完善制度、完善政策层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审计问题的根本解决,提升内审成果运用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
转自:中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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