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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山东省多措并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阅读次数:48   时间: 2025-06-27

近期,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主管部门以及济南市济阳区、高青县等15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落实审计整改,多措并举加强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省、市、县三级共建章立制43项。

2024年9月至11月,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实施了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涉及济南市济阳区、高青县等15县。此次审计主要揭示了以下几个问题:枣庄市台儿庄区等6县2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共涉及28.54万亩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金乡县、东明县等11县共有6.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非耕地或生态保护红线、内陆滩涂、城镇住宅用地等限制区、禁止区域内;武城县等4县共有8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乳山市等7县共超范围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0742.29万元。

山东省审计厅在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审计情况报告中,建议压实各级各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约束机制等,规范农田水利设施资金监督管理,推动项目有序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有关市县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实效。此外,针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监理履职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该厅向省政府提报了关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不规范问题亟须引起重视的审计专报,建议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领域监督体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加大对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部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不科学、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未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问题,该厅向省政府提报了高标准农田两方面问题应予关注的审计专报,建议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机制。山东省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主管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加强监测督导,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根据批示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牵头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各地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审计反映问题督查整改工作。

针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方面的问题,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项目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项目建设情况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及时跟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效等信息,督促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台儿庄区等6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坚持日调度、周通报,保质保量完结逾期未完成的2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28.54万亩建设任务。针对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该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了《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了《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办法(试行)》《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金乡县、东明县等11县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和项目联审工作机制,将自然保护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列入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重点审查数据,剔除限制区、禁止区域内的6.48万亩高标准农田图斑;武城县等4县对8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进行复核并据实结算。针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乳山市等7县通过补充资金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超范围使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0742.29万元。

转自: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牟澍栋  耿天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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